蔡永春,這邊是瘦身中心代理律師,事務中心收到減重老師提供的照片資料以及對話記錄,進行政府協助實名制認證,備案,懷疑你方惡意訂購產品,不取貨,逃單行為,對此進行備案,產品方案也是客製化的,你本人也已同意知曉,張教授才給你老婆搭配產品,委託方聯繫不上你本人,如果你在24小時內沒有及時取貨並聯絡減重老師方處理,我方將會直接按照義務責任進行調查到公所訴訟,按照間接毀損罪處理,民事訴訟,並且一切損失也會追究賠償包括訴訟費用30倍,到時候還會影響你和家人一輩子的工作購房升學,後果自行承擔!馬上聯絡老師賴ID:ab52688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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