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 我被告詐欺,檢察官的第一句話卻是:「你有沒有跟詐騙集團吵架?」 「問!你最近,有沒有跟詐騙集團吵過架?」 當我因為一筆3萬多塊的詐欺案,站在偵查庭時,檢察官問了我這個問題。 我當下腦子一片空白。 這…這跟我的案子有什麼關係? 我使勁地回想,誠實地回答:「報告庭上,我最近真的沒有啊。」 他點點頭,接著說:「問!為什麼你的賬戶中,會有一筆別人轉過來的賬呢?」 整件事情的荒謬,要從幾個月前那張「詐欺傳票」說起。 收到傳票時,我反覆看了好幾遍, 我,被告詐欺?我什麼時候詐騙別人了? 打電話去問,對方只說:「到時候傳你,你就知道了。」 在開庭前的這段時間,我簡直快把腦子想破了。 直到開庭這天,檢察官終於揭曉了原因。 起因是,有一位會計的手機被撿走了,裡面的網路銀行被陌生人解鎖, 接著,這個陌生人就把錢「轉賬出去給好幾個陌生人」。 我,就是其中一個「陌生人」。 我的銀行帳戶,就這樣「被」轉入了3萬多塊。 天啊,誰會沒事去注意自己的存摺? 我根本不知道有這筆錢進來。 結果,那位倒楣的會計提告時, 就把我們這幾個收到錢的倒楣鬼,全部列為了「詐欺共犯」。 檢察官看著我的資料,突然問了第二個問題: 「問,你在這件事情發生的前一個月,為什麼轉賬了100萬出去?」 我心裡一驚:「哇塞,你把我整個戶頭都調過了!」 我趕緊回答:「那是買房子的錢,上面都有履約保證的明細…」 他翻了翻我的銀行明細,又問了我認不認識原告、認不認識其他被告等等。 空氣凝結了大概20分鐘。 最後,他終於開口了:「我覺得你的賬戶看起來,應該是不會詐騙人家3萬多塊的。」 聽到這句話,我才終於鬆了一口氣。 檢察官接著說:「我覺得要不要這樣子?你趕快把這個3萬塊錢轉回去給人家, 這樣子我就可以叫對方撤告,你覺得好嗎?」 我當然說好!我根本不想再跑一趟這鬼地方! 後來,檢察事務官打電話給我,提供了對方的帳號。 我說我會立刻轉回去,並把明細傳真給他。 也許是我上回在法庭上回答得還算老實,我忍不住在電話裡多問了一句: 「我真的搞不懂,那個陌生人為什麼要轉錢給我?」 事務官才跟我解釋:「唉,我們猜那個陌生人(撿到手機的人)可能太緊張了, 轉帳時輸入帳號錯誤,就不小心轉到你這裡來。 原告是公司的會計,手機掉了才搞出這堆事。」 他下了個結論:「你這邊算是很衰啦,禍從天降。」 真的,沒有比「禍從天降」更貼切的形容了。 但這時,我想起了檢察官在法庭上問的第一個問題。 我鼓起勇氣問他,為什麼檢察官要問我有沒有跟詐騙集團吵架呢? 事務官在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才嘆了口氣。 「就是有很多人,接到詐騙電話,忍不住在電話中跟對方吵架,痛罵對方一頓。 結果,詐騙集團就故意要『懲罰』這個罵他的人。」 「懲罰?」 「對。詐騙集團會故意在網路上賣東西,然後把『痛罵他的人』的銀行帳號貼給買方。 等買方把錢匯過去,詐騙集團就故意不出貨。」 「然後呢?」 「然後,買方收不到貨,就會去警察局報案,告那個『帳號持有人』詐欺。接下來,警方就會凍結那個帳號……」 「一旦被列為警示帳戶,那個人名下『所有』的銀行賬戶都會被連動凍結,甚至連信用卡都無法使用。」 『所以他們從不用自己動手。』事務官的聲音很冷靜。 真是他媽的。 在這個時代,我們都痛恨詐騙。 但沒想到,光是「痛罵」詐騙集團,都可能讓自己惹上官司, 甚至面臨所有金融活動被凍結的巨大麻煩。 那筆3萬塊,我匯出去了,案子也撤告了。 但那個在偵查庭上的問題,卻成了我心中最深刻的警鐘。 我們都痛恨詐騙。我們都想在電話裡把他們罵個狗血淋頭,替天行道。 但經過這一次,我才真正體悟到一件事:你永遠吵不贏一個沒有底線的人。 你跟他們吵架,你發洩了情緒,你覺得你贏了。 但他們的反擊,卻是利用「司法與金融系統」,來對你進行毀滅性的打擊。 他們是躲在暗處的蟑螂,而你是活在陽光下的普通人。 你賭上的是你的信用、你的生活、你的家人、你所有的資產。 而他們,什麼都沒有。 這場仗,從一開始就不對等。 所以,這件事給我幾點省思, 1.帳戶號碼不要隨便給人 給出去之前一定要再三確認,避免他們拿你的帳戶去當人頭戶收款。 或者以此來報復你。 2.開啟入款通知 現在大部分銀行,都有提供入款通知的功能, 如果有一些非常奇怪的轉帳進來,可以第一時間發現。 3.不要跟詐騙集團起衝突。 假如發現是詐騙集團,最好的方式就是「立刻掛掉,不要對話,直接封鎖。」 不要跟他們吵架,不要試圖激怒他們,更不要覺得自己可以「反過來鬧他」。 面對垃圾,你不要跟他在垃圾場裡打滾。 你該做的,是轉身離開,並祈禱自己不要沾上 你呢?你是否也有罵過詐騙集團呢?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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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在酷澎下單過的人注意,今天忽然自動把我訂閱每月的會員扣59元喔!趕快進去按取消會員可以退款1 人回報・6 個月前
- 我被告詐欺,檢察官的第一句話卻是:「你有沒有跟詐騙集團吵架?」 「問!你最近,有沒有跟詐騙集團吵過架?」 當我因為一筆3萬多塊的詐欺案,站在偵查庭時,檢察官問了我這個問題。 我當下腦子一片空白。 這…這跟我的案子有什麼關係? 我使勁地回想,誠實地回答:「報告庭上,我最近真的沒有啊。」 他點點頭,接著說:「問!為什麼你的賬戶中,會有一筆別人轉過來的賬呢?」 整件事情的荒謬,要從幾個月前那張「詐欺傳票」說起。 收到傳票時,我反覆看了好幾遍, 我,被告詐欺?我什麼時候詐騙別人了? 打電話去問,對方只說:「到時候傳你,你就知道了。」 在開庭前的這段時間,我簡直快把腦子想破了。 直到開庭這天,檢察官終於揭曉了原因。 起因是,有一位會計的手機被撿走了,裡面的網路銀行被陌生人解鎖, 接著,這個陌生人就把錢「轉賬出去給好幾個陌生人」。 我,就是其中一個「陌生人」。 我的銀行帳戶,就這樣「被」轉入了3萬多塊。 天啊,誰會沒事去注意自己的存摺? 我根本不知道有這筆錢進來。 結果,那位倒楣的會計提告時, 就把我們這幾個收到錢的倒楣鬼,全部列為了「詐欺共犯」。 檢察官看著我的資料,突然問了第二個問題: 「問,你在這件事情發生的前一個月,為什麼轉賬了100萬出去?」 我心裡一驚:「哇塞,你把我整個戶頭都調過了!」 我趕緊回答:「那是買房子的錢,上面都有履約保證的明細…」 他翻了翻我的銀行明細,又問了我認不認識原告、認不認識其他被告等等。 空氣凝結了大概20分鐘。 最後,他終於開口了:「我覺得你的賬戶看起來,應該是不會詐騙人家3萬多塊的。」 聽到這句話,我才終於鬆了一口氣。 檢察官接著說:「我覺得要不要這樣子?你趕快把這個3萬塊錢轉回去給人家, 這樣子我就可以叫對方撤告,你覺得好嗎?」 我當然說好!我根本不想再跑一趟這鬼地方! 後來,檢察事務官打電話給我,提供了對方的帳號。 我說我會立刻轉回去,並把明細傳真給他。 也許是我上回在法庭上回答得還算老實,我忍不住在電話裡多問了一句: 「我真的搞不懂,那個陌生人為什麼要轉錢給我?」 事務官才跟我解釋:「唉,我們猜那個陌生人(撿到手機的人)可能太緊張了, 轉帳時輸入帳號錯誤,就不小心轉到你這裡來。 原告是公司的會計,手機掉了才搞出這堆事。」 他下了個結論:「你這邊算是很衰啦,禍從天降。」 真的,沒有比「禍從天降」更貼切的形容了。 但這時,我想起了檢察官在法庭上問的第一個問題。 我鼓起勇氣問他,為什麼檢察官要問我有沒有跟詐騙集團吵架呢? 事務官在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才嘆了口氣。 「就是有很多人,接到詐騙電話,忍不住在電話中跟對方吵架,痛罵對方一頓。 結果,詐騙集團就故意要『懲罰』這個罵他的人。」 「懲罰?」 「對。詐騙集團會故意在網路上賣東西,然後把『痛罵他的人』的銀行帳號貼給買方。 等買方把錢匯過去,詐騙集團就故意不出貨。」 「然後呢?」 「然後,買方收不到貨,就會去警察局報案,告那個『帳號持有人』詐欺。接下來,警方就會凍結那個帳號……」 「一旦被列為警示帳戶,那個人名下『所有』的銀行賬戶都會被連動凍結,甚至連信用卡都無法使用。」 『所以他們從不用自己動手。』事務官的聲音很冷靜。 真是他媽的。 在這個時代,我們都痛恨詐騙。 但沒想到,光是「痛罵」詐騙集團,都可能讓自己惹上官司, 甚至面臨所有金融活動被凍結的巨大麻煩。 那筆3萬塊,我匯出去了,案子也撤告了。 但那個在偵查庭上的問題,卻成了我心中最深刻的警鐘。 我們都痛恨詐騙。我們都想在電話裡把他們罵個狗血淋頭,替天行道。 但經過這一次,我才真正體悟到一件事:你永遠吵不贏一個沒有底線的人。 你跟他們吵架,你發洩了情緒,你覺得你贏了。 但他們的反擊,卻是利用「司法與金融系統」,來對你進行毀滅性的打擊。 他們是躲在暗處的蟑螂,而你是活在陽光下的普通人。 你賭上的是你的信用、你的生活、你的家人、你所有的資產。 而他們,什麼都沒有。 這場仗,從一開始就不對等。 所以,這件事給我幾點省思, 1.帳戶號碼不要隨便給人 給出去之前一定要再三確認,避免他們拿你的帳戶去當人頭戶收款。 或者以此來報復你。 2.開啟入款通知 現在大部分銀行,都有提供入款通知的功能, 如果有一些非常奇怪的轉帳進來,可以第一時間發現。 3.不要跟詐騙集團起衝突。 假如發現是詐騙集團,最好的方式就是「立刻掛掉,不要對話,直接封鎖。」 不要跟他們吵架,不要試圖激怒他們,更不要覺得自己可以「反過來鬧他」。 面對垃圾,你不要跟他在垃圾場裡打滾。 你該做的,是轉身離開,並祈禱自己不要沾上 你呢?你是否也有罵過詐騙集團呢?6 人回報・8 個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