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內容:「各位鄉親大家好,臺北區監理所提醒您,請儘速於10月31日前繳納114年汽(機)車燃料費,以免過期加收罰款。如果沒有收到繳費單,可以到附近的便利超商補單並繳納,不用手續費」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Ord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