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a 360 臺灣省苗栗縣苗栗市福星里021鄰中華車 105號五樓 劉雪香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為 年費執字第00655374至00655513號 ■11年12月22日10點00分 送金額:新台幣2萬712元整 必要費用:新台幣6元整 計:新台幣2萬718元整 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1號 臺北分署通知 025216555725 25235713 人請於應到時間到本分署洽辦繳款事宜。如不便到本分署版納者,於 *可依本通知書背面繼款方式辦理,得免到場,如對案由有疑問(如 日期、年度等)請逕向移送機關洽詢。 欠繳上列款項,如已向公庫繳清,請檢具收據或影印本到本分署, 依法應加計利息者,該款項利息須計至繳清之日止,請注意!(各年 用基準,請逕向移送機關查詢), 無第25條規定:因強制執行所支出之必要費用,由義務人負擔。 香法第7條第3項及第14條規定辦理。 :,至便利商店繳款者,請確認有加蓋店章,並保存本通知5年。 具民法第1148條第2項、第1153條第2項或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 、第1條之2第1項「限定責任」之情形者,請主動告知本分署。 民國 111 名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移送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機關 電話:04-22529181 7 管理代號: 書記官 廖冠茹 通知專用 案由 行政執行官 黄永宏 無碼之通知書至便利商店繳款,倘未印製條碼者,仍請至分署 (本通知書無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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