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 保存年限:1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統編:24624441 新竹市北區中華路三段9號8樓之6 受文者:竑柏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古珍美小姐)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140415251號 速別:加密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密(本件 至114年12月31日解密) 主旨:因欣竑柏投資有限公司*訂於114年4月15日至12月31日建立「程式績效戰大 比拼」共 1 場次活動,所 請查照。 說明: 一、竑柏投资有限公司內部重大資訊如洩露將對公司造成傷害,為避免擴大其對公司造成 之傷害或不必要之困擾,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如知悉內部重大資訊有 洩漏情事,應儘速向專責單位及內部稽核部門報告。 二、竑柏投資有限公司申請通過並訂於114年4月15日至12月31 效戰大比拼」共1場次。 方式給予竑柏投資有限公司辦理團體開戶作業之協助。 三、檢附同意修正之旨揭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條文如附件。 舉辦「程式績 自營部採線上 四、本令自即日生效 主任委員 彭金隆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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