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最新修正處罰條例於112年 6月30日上路實施,迄今已1 個半月,其中「嚴重超速」 由原先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 60公里降低為超過速限40 公里,改依處罰條例第43條 處罰,同時提高罰鍰金額為 6,000至36,000元,並吊 扣車輛牌照6個月,罰則大 幅提高。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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