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Q&A】 有關產品責任險 Q1:經營早午餐店、炸雞店需要投保嗎? A1:具商業登記的餐飲業應事先完成產品責任保險之投保,並保 存該保險文件,維持保險單有效性。 Q2:總部不是每年有投保產品責任險?為什麼門市還要投保? A2:總部投保範圍為針對物料自生產端上游經總部至門市端產品 異常之保障;至於物料至門市端經製作加工到消費者消費後 的異常保障為門市該投保範圍 Q3:要怎麼投保才符合規定? A3:最低保險金額如下 1. 每一個人身體傷害之保險金額:新臺幣一百萬元。 2. 每一意外事故身體傷害之保險金額:新臺幣四百萬元。 3. 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之保險金額:新臺幣零元。 4. 保險期間內之累計保險金額:新臺幣一千萬元。 「有關公共意外險 Q4:消費者在店內發生意外受傷,可以請保險公司理賠嗎? A4: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才能申請理賠。 Q5:兩種保險都要保嗎? A5:產品責任險是針對「產品」且餐飲業依法應投保;公共意外 責任險是針對「場所發生意外」,總部建議加盟主兩種保險都投 保。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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