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法 紐森簽了 《The Freedom To Walk Act》自由行走法 人不需十字路口, 不需斑馬橫線! 人只要認為安全,跑,走,跳過馬路 隨意久 目前 行人違規罰單已經太多了 特別是黑人 (白人的4.5倍) 最多,卻繳不出罰金, 罷了 罷了 乾脆 開放自由行 ♨交通事故必定更頻繁,開車要特別小心 農曆新年 紐森也簽了 正式 列入加州 州假日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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