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最重關12年、罰3億元!!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 詐欺集團犯嫌最重可判1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3 億元以下罰金 修法重點如下 三人以上犯刑法加重欺罪或成立境外機房,再加重2分之1 刑責 ▶針對金融機構、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電商業等7大關鍵產 業,從源頭阻斷詐欺犯罪發生,對於違反防詐義務的業者,最 重可處1億元以下罰鍰! A對於詐取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五百萬元者,加重刑度可處 十年以下徒刑;犯罪獲取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一億元者,可處 十二年以下徒刑 犯罪者自首若自動繳交所有犯罪數額,可減輕或免除其 刑;若使警察得以扣押全部犯罪所得,查獲主持操縱者,可免 除其刑。 7月24日下午12:00 K 219 96則留言 43次分享 凸讚 留言 ② 複製 “分享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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