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驗礙證明 115 母子/女 「確定日期 113年12月03日 115年01月31日 日期 一位70幾歲的,富邦人壽。老奶奶保戶。於民國 112年11月,因意外導致受傷癱瘓。成為重度殘 廢。目前臥病在床,24小時,醫護人員專業照顧。 富邦人壽目前仍然不願意,按照老奶奶購買的富邦 人壽,實支實付醫療險額度內,理賠尚未理賠的。 四萬多元的頸椎材料。卻早已如110年度000298評 議文,自承的,已不照保單條款規定的,不該理 賠。而融通理賠,該保戶一百多萬元,理賠金。實 在有違金管會,要求的公平待客原則。良心的建 議,如果要購買,富邦人壽保單的保戶。最好跟富 邦高階主管,關係良好。免得在最需要理賠的時 候,得不到理賠。歡迎轉傳。做好事。阿彌陀佛。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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