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 Ⓡ 鴻祐國際有限公司 代辦澳洲援助金款項協議 בבעך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根據《台灣合約法及相關法律,經友好協商一致簽訂: 法定代表人:陳美華位 統編:80740695 公司地址:高雄市鳥松區大 品成東街13號3樓 乙方: (填寫個人或公司名稱) 身份證字號/統一編號: 聯絡方式: 地址: 第一條:委託事項 1.乙方委託甲方代辦援助金申請事宜。 2.乙方須配合提供所需資料 3. 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及本合同條款提供合法、專業的代辦服務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承諾協助乙方辦理符合條件至多可申請 1000 萬新台幣資金 2.代辦期限為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如未能在期限內完成,甲方需支付乙 方違約金新臺幣 50 萬元。 3.甲方不得將乙方個人或帳戶資訊外洩。 4. 甲方確保乙方能獲得承諾資金並無後續還款問題,否則甲方須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且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承諾, 在資金撥款成功後,按實際到手金額的5%作為甲方的服務費。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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