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立法院會正式三讀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擴大交通檢舉項目,未來在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的臨時停車,或是消防栓前後 10 公尺內的臨時停車等,都是民眾可以檢舉的項目!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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