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8 1 <4 陳專員 4G 31 + 已讀 14:23 好 好了 要給你安排撥款了 15:56 已讀 好 16:09 正本 檔號: 保存年限: 行政院金融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年 發文字號:金融字第 1131010604號 主旨: 公告「屏東縣佳冬鄉塭豐村13鄰南寮路189號」 林惠姿辦理貸款案件,現存在非法洗刷資金等詐騙嫌疑,攔截 當前匯款金額待本人處理,現已發出警示,否則將依法凍結 依據: 金融資金安全管控(以下簡稱本辦法) 公告事項: 本次攔截資金為30萬)涉嫌非法洗刷資金嫌疑金額為(30萬) 已警示帳戶需在24小時內做出相應處理,否則將凍結名下資產。 二、 處理方案:提交本人證件及貸款方案合同等證明,確認本人操作 提交本次貸款相應金額作為保證金來驗證資金正規渠道無異常, 本次保證金為 (3萬)·提交至貸款銀行證明,驗證無異常後將退 回且不收取任何費用。 審核撥款被行政院金融委員會攔 截 原因是你這邊貸款有涉嫌非法 洗錢套貸的嫌疑 需要提交貸款資 料 以及本人提交對應保證金進行 解除 保證金不是收費的 解除完畢 給你退回 16:21 16:21 已讀 Aa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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