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令調查狀(洗錢防制法第5條) 受調查者:.. 身份證號 性別:女 出生年月日:民國 戶籍地: 電話: 調查聲明: 一、受調查者 國113年5月6日在台 灣元宇宙交易所內進行交易買賣並有多方同時 登入,為「洗錢防制法」第5條第2項所稱 之「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之事業」,確實遵 循「洗錢防制法」及「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 業 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相關規定意 圖蒙蔽收益來源,為此針對帳號及資產進行稽 查 主任委員彭金隆 優惠 中華民國113年6月7日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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