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房子自住6年就評估出售呢? 簡單舉個例子讓您參考 不必設想任何突發狀況(特例) 以理想狀況來舉例說明 菲爾要買一間1000萬的房子 就必須準備自備款200萬來購入 貸款30年期800萬採本息平均攤還 每月約繳2.9萬貸款本金1.6萬利息1.3萬 利用政府政策自住6年享有優惠福利 400萬免稅額及10%優惠稅率 6年到假設賣了1500萬(目前狀況不難) 那1500-1000(買入)=500萬(獲利) 500-400(免稅額)=100萬(需繳稅金額) 100X10%=10萬(繳納房地合一稅) 淨賺400+90=490萬 200(原自備款)+490(獲利)=690萬 6年的本金1.6(月本金)X72(月)=115.2萬 此時自備款690+115=約800萬 以800萬的條件再去購入房子 你覺得有困擾嗎? 還需要過多考慮自備款問題嗎? 該考慮的是買1間?還是買2間?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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