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藍白立委緊急修司法院主執法 跟修大法官案件審理法等等 我們就學大法官 我們來實質回答 什麼意思 第一個任何事件案 一律要一致決 他們教我們的 他說30個法官每個人都可以來 一個要一致決 沒有一致決不可以通過什麼事件案 第二個他講過 他說一定要被告就被判實刑的人 一定要什麼 要辯論才能判 如果有10個地方沒有辯論 就沒有實刑 涉及到立法院職權 以及其他的相關當事人 大法官要開延遲辯論庭 那如果當事人沒有派出辯護人 那大法官就不能實刑 唉唷 怎麼可能 我們只學他的法律邏輯 我們那裡不對 所以民進黨要能濫用大法官 讓大法官要自行檢討自己 看不出自己 這樣就把大法官洗腦 洞學教算了 對不對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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