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 7084 正本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103 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5巷5號 受文者:劉銘龍君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1日 發文字號:台財產中管字第1119703315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機關地址:403409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 3、4樓 聯絡方式:蔡怡佩 04-23025353#1509 主旨:為釐清臺中市石岡區新德興段610地號國有土地地上物 使用人一案,本分署訂於111年11月10日上午9時30分 派員至現場勘查,本分署將視勘查結果再行依規續 處,請查照。 說明:本分署當日現場勘查人員:勘估科劉興陽先生,聯絡 電話:0912-309019 正本:劉第湖君、劉明政君、劉明建君、劉金鳳君、劉彩絹君、劉淑琴君、劉俊煌 君、劉淑貞君、劉明媚君、劉鴻志君、劉鴻德君、劉鴻霖君、林月珍君、劉第 浩君、劉第寬君、劉第森君、劉茂林君、劉銘山君、劉銘龍君、劉明宗君、劉 一雄君、劉一弘君、劉淑媛君、劉佳芳君、劉佳璣君、劉珊美君 副本: 分署長趙子賢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Ord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