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式全民基本收入E-UBI實施方法 1.電子式消費卡將鈔票分類為飲食、生活、娛樂...更多 ,政府給人民每個月1/3消費金額約6000。 零食類 飲食類 3000 生活類 1500 娛樂類 900 醫療類 3C類 500 居住類 200萬 400萬 藝術類 保健類 服裝類 飲食類可以試著調高至每個月1/2約4500 (定額或不定額) 2.民眾前往企業消費 企業前往政府兌換 (辯識消費卡分類機台) 3.政府返還企業成本兌換比值 飲食類 10:6 生活類 10:3 娛樂類 10:4 3C類 10:11 醫療類 居住類10:7 10:3.5 比如居住類200萬(電子式)以10:7比值兌換140萬(現金) ,那60萬法律規定消失了,這是抑制通膨的關鍵。 防止人口暴增,比如第四胎開始不再發放金額,將平均 總額,比如居住類(200+200+200)/4=150萬。 消費卡金額、兌換比值需政府機關調整 電子式全民基本收入E-UBI具備以下特性: 穩定紙本鈔票使用、紀錄、路徑、分類、一次性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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