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政府瘋了 衛福部訂定針對未成年的12至18歲兒少,若有性別適應困難,經專業團隊評估後可執行性別手術。 林口長庚醫院性別置換中心專責醫師胡瀞暄表示青春期的孩子對性別認同尚未釐清,若還沒成年就執行,要回復是非常困難; 現行法規規定20歲才能進行非必要美容手術,18到20歲則需法定代理人簽署,台灣性別教育、性別醫療資源不若國外,在沒有配套下就要跟上國際標準,實在太危險。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0113000433-260114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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