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合同 甲方:得斯威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Mike 身份證字號: 125-25-7845 公司字號:TH523698523 乙方: 1:甲方知道乙方保險箱裡面是50萬美金。(伍拾萬美金整) 願意為乙方承接運輸服務。並向乙方索取新台幣20萬。(貳 拾萬台幣整)作為運費。 2: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可以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 3:甲方在為乙方運輸途中保險箱出現任何問題由甲方負全 責。 4:配送到達後。七天内未取包裹。退回途中有任何問題不由 甲方負責。 6: 甲方在運輸途中出現問題,導致乙方收到物品不是實物的 效應,未履行方附刑事責任。 得斯威股份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ⅴ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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