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查看文章與其他 1 則回覆 >
要注意專有名詞,核廢水和核汚水是不同的。核廢水是指核子電廠冷卻系統的水。雖然含有氚但是並非放射性很大的元素。核污水是指核反應爐內被污染後排泄出來的汚染水源,內涵多種核放射性的元素。氚到底有多危险?
残留的氚是氢的同位素。虽然氚具有放射性,但是危险性远不及铯-137或锶-90,因为氚是一种柔和的β射线,一层塑料或人类皮肤就能阻隔多数辐射。關鍵在於日本排放的‘核水’中是否含有其他放射性強的元素。日本不讓中,韓派人去查證。因此令人感到非常失望。我各人不太信任日本因為日本在過去百年侵略中國和亞洲各國已經無信用可言。

本則回應

  • NX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日本不讓中,韓派人去查證」內容不實,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參與福島核廢水排放調查團中,包括中國及韓國專家參與其中(詳資料佐證二,IAEA調查報告)。

    出處

    一、我國政府對日本福島含氚廢水排放案已妥善因應作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2023/8/22)
    https://www.aec.gov.tw/newsdetail/news/6755.html

    節錄如下:
    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已針對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含氚廢水排放案,邀集包含中國、韓國、俄國、美國及加拿大等11個會員國專家籌組調查團,針對本案安全評估、安全管制以及取樣分析驗證等面向,依據國際安全標準進行審查,並經5次赴日現場視察後,於今(112)年7月4日公布對本排放案的整體評估結果。IAEA認為日方的排放計畫符合國際安全標準,且排放作業對民眾和環境造成的輻射影響可以忽略。

    二、IAEA官方報告(第120頁,Independent External Experts ,名單上列名中國籍及韓國籍專家。(所有獨立專家均以個人身分任職)
    https://www.iaea.org/sites/default/files/iaea_comprehensive_alps_report.pdf
    3 年前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