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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是增高研究所代理律師,對於你現在檔案的欠費不付的,今天上級領導排查下來,請速度回復解決,如不重視後期造成起訴只會對你不利!

本則回應

  • uienwt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假的,此類假提告訊息或「增高、瘦身、保養老師的對話紀錄」詢問,對方本身就已不合法,是無法對您進行任何法律行為的。

    從這些瘦身團隊的網站或向瘦身老師訊息下單,皆符合網購範圍,即使未取貨也只是買賣不成立,不會有詐欺刑責,您可放心。

    出處

    https://getdr.com/添加老師輕鬆瘦身增高是詐騙!民視新聞網報導、/
    https://getdr.com/大量民眾收到xxx科學研究所的提告通知,原因竟是/
    3 年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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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 < 協和國際法律事務所 + 07:33 加入 *請您確認是否要將此人加入好友 王郁涵你好,受委託方國際瘦身團 隊委託,瘦身老師上級監督部已經 調查到你檔案還存在欠費尾數並未 結清,現在已經正式開始追究,請 馬上回復私下解決,否則後果自負 你的檔案還沒完成因此無法進行銷 毀個人檔案資料,現在你的檔案已 經被申述,因為是有10萬的材料沒 有配合領完,所以現在你的檔案上 顯示欠費10萬,現在要補完這個欠 費後續才不會出現欠費糾紛 封鎖 今天 H51% 檢舉 21:02 21:03
40002 年前 加的
潘明珠,這邊是瘦身中心代理律師,事務中心收到減重教授提供的照片資料以及對話記錄,進行政府協助實名制認證,備案,妳在2022年8月累計欠減重林教授18000材料費,產品調配好了,但是目前減重教授方已經無法聯繫上你本人溝通還款事宜,材料損失幾大,懷疑你方是故意惡意訂購行為,對此進行備案,如果你在24小時內沒有及時聯繫減重教授或減重老師還錢並告知減重教授情況,我方將會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到時候將會影響你和家人的工作購房升學,後果自行承擔!
40002 年前 加的 · 另有 1 篇回應
最後通告 : 你的檔案資料和檔案欠費一直不配合處理,昨天下午已經正式遞交檔案清收部處理追究,兩天後開始實施追究,現在回復處理還可以撤回追究,不然後果自行承擔
40002 年前 加的 · 另有 1 篇回應
《提告涵》 被提告人:郭美華 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台北市地方法院) 登文日期:6月3日 附件:無 主旨:國際瘦身團隊提告 涵說明: 一、本函係受当事人美婷律師委任辨理: 二、茲據美婷律師來所委任陳逑略以: (一),針對你惡意訂購下單並且拒收的惡意行為委方正式向法庭提起訴訟,經 查證發貨前都是雙方約定,按照約定行為履行,導致賣家損失嚴重行為極其惡劣欺行為,致委方的經濟嚴重受 損經,根據刑法第355條意圖損害他人,以術使本人或第 三人為财產上之處分致生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一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五十萬罰金。經討論決定追究你本人責任,我司 將提交全部聊天記錄依法處置,並聯络部隊處理,並公佈你的 資料!並終身列入網路購物黑名單! (二)提告消費者 法院判消費者的行為構成間接毁損罪,判感拘役20日 為向郭美華你本人發出通知,以捍衛自身榷利及維護本次立委補選之公平性」 (三)經查,核無不合,爱代函達如上。
40003 年前 加的 · 另有 1 篇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