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查看文章頁面 >
臺北市政府營利事業登記證
人:陳淑惠
公司
中華民國 臺
預印(88.5.伍萬份) 051916
一、本證不得轉借他人使
思:二、本證須懸掛於營業處
三、營業場所不得佔用防
287540
二十三
16
23755649

本則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