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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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和百勝是兩家公司 我們是負責招募學員帶領大家投資獲利 而百勝是一家私募機構 有主力管道權限 我們BOSS和他們BOSS有關係 所以達成了合作協議 讓我們的學員可以享受到主力的權限 快速來獲利 但是這其中的份額我們是要提前支付資金的 而且我們達成協議是通過金管會公證的 其中有一條 為避免我們和百勝聯合操控大家的資金 所有在合作期間 雙方不得有任何金經濟往來 我們無權動用任何客戶的資金 只有到合作完全結束 百勝會扣除我們合約內簽訂的分成 然後支付給我們 然後參與的學員可以提領出所有資金 你能明白嗎

本則回應

  • Asdfgh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假的,這是假投資詐騙,不建議貿然加入。民眾如接獲不明簡訊、疑似不法或詐騙情況,應留意相關風險,建議投資應要找金管會核發執照的合法金融機構,也希望民眾遇到此狀況,可向金管會或內政部刑事警察局提供情報進行檢舉。
    投資理財不適合複製他人經驗,內政部165全民防騙網有更多資訊。若有任何疑慮

    出處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6107067
    投資詐騙案手法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6144081
    假投資詐騙多

    https://newslab.pts.org.tw/video/161-一場投資一場空 專家教你如何識破「投資詐騙」話術
    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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