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革新 公開公正遴選納保官- 提點子-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165c8322-f876-4945-9642-9a196dce056b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根據財政部發布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資格及選任要點,納保官由各區國稅局內人員中,挑選10年以上工作經驗、現任薦任8職以上、考績良好5年內有3年列甲等以上者擔任。請國稅局人員擔任人民的納保官是一點都不合理的。 納保官應由具有獨立性的律師、會計師或教稅法學者擔任,才能展現我國民主精神 納保官由國稅局人員擔任無非是官官相護的形式,無法令人民信服,因此納保官應由公平公正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