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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支持的公投項目,可
以不投票、投廢票來抵...
編按:依據《公投法》規定,
公投自2021年起每2年舉....
已讀
18:16
公投票一定要领
公投票蓋"不同意
公投法有改,所以對公
投的項目不同意,就要
投"不同意", 若是”不
投”或投”廢票”,就等於
是同意了。
總之要领並肯定地蓋不
同意就正確了,萬不可
不领不投或蓋成廢票,
就等同您同意(18歲有
投票權),切記切記。

本則回應

  • guopf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修憲複決門檻並非依照公投法,而係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修憲案交由全民投票複決,公民複決的通過門檻為「有效同意票數須超過選舉人數的一半」,即為同意票是否有過總選舉人數之半額為門檻,換算後,有效同意票須超過965萬票。傳言指稱「不投或是投廢票等於同意」,不符合投票原理。

    傳言把憲法修正

    出處

    【錯誤】網傳「公投法有改,所以對公投的項目不同意,就要投不同意,若是不投或投廢票,就等於是同意」?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8449
    全國法規資料庫-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2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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