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 生紙
案
受文者十三樓
呂國彰
查狀
封請
日法
期院
執行地
法可之
土封產
由聲請強制執行前通知單
831 高雄市大寮區江山里013鄰江山路45之1,
說明:
收
重要郵件:非收件者本人請勿拆閱,以免觸犯個人資料會
規定,如無法投遞請退回
於文到後狀請法院查封
債務人所居住地及現戶籍地址
、動產:汽機車、電視機、冷氣機
、不動產:土地、建築物。
公
富
德
杂
三、股票及台端對第三人之金錢債權如薪資、銀行存款等。
主旨:為順益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本公司代為處理台端積欠貸款乙案,請查
照辦理。
同
查台端因積欠順益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貸款,均屆清償期仍未清償,經該
債權人委託本公司代為處理債務追償事宜,為免涉訟,請台端於文到之
日與本公司聯絡清償前揭貸款及處理相關事宜,若屆期仍未清償,本公
司即以台端之總財產為執行標的,依法聲請強制執行,特此通知,希勿
自誤為禱。
二、擬強制執行之標的略說明如下:
(一)動產:汽機車、電視機、冷氣機、電腦、冰箱、洗衣機、傢俱…等。
(二)不動產:土地、建築物。
(三)股票及台端對第三人之金錢債權如薪資、銀行存款等。
三、若台端對本案有任何異議,請與本公司承辦法務人員聯絡
立德國際資產管理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法務人員: 黃志偉
電話: 02-55781136
註:如未接獲任何通知或尚未繳款,將以法院排定日期配合法院進行強制執行,不再另行通知。
正本:呂國彰
副本:季佩芃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