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轉世代 教育篇
https://youtu.be/7kgtHQ-vR5U民法 第1086條 第1項: 『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 依民法,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代理人,而且父母對子女有保護及教養的權利與義務(親權),必須使子女的身體、財產不受到傷害,還能獲得健全發展。 但當沒有取得共識的『同志教育』,必須於國中小學全面推行後;同志教育要由誰來教?怎麼教?教什麼內容? 父母即將無權干預! 甚至,您沒有權利告訴他/她是男是女! 當國小三年級的女兒問你:『我可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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