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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個人意見

    理由

    國防部當時宣示,國防部依法行政,同婚袍澤可報名陸、海、空三軍下半年所舉辦的集團結婚,對於同婚之後的福利,將比照一般婚姻(異性婚姻)的規劃,不會有任何差異。在憲法22條中就明令,應保障人民婚姻自由的基本權利,性傾向是難以改變的,大法官也沒有以生養下一代成為婚姻作為必要條件,那為何又

    不同意見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9150138.aspx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57016
    7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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