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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訓及專長訓結束後,可以跟連長報告去進修,連長同意就可以。
但是規定是入伍滿一年才能申請一學期兩萬元補助,所以還是建議妳明年再申請進修還有補助可以領。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個人意見

    理由

    服役滿一年以上之志願役官士兵,經所隸單位主官核准進修,其參加教育班次及課程,與其職、業務有關,且成績優良並獲成績單或學位(分)證明者,得給予部分費用補助。核補額度以每人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二萬元為限,實際補助額 度,依國軍該年度預算狀況,於年度結束後以本部教育訓練(1201)業務

    不同意見

    https://803.mnd.gov.tw/download/dep/07060_d48.pdf
    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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