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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不能從2號車門下車,已經立法通過,如果被拍到就會被開罰單!
如果造成任何的意外,只要從2號門下車,不管有沒有犯錯就必須負全部肇事責任!2號車門是指驕車不能從司機後方的側門下車!因為容易被同方向的後車追撞到!

本則回應

  • Zzzz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一、立法院近期並無通過此法規。

    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乘客應從右側車門上下車,但「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應由左後車門下車。」

    三、警察、律師指出,若無肇事,單純從左側開門的行為不會受罰。

    四、每件車禍事故的肇事責任不同,必須視情況而定,無法直接推論「左後門下車者必須負全部肇事

    出處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3827
    3 年前
    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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