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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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的規定:
1、設籍滿一年
2、55~69歲領2000元
3、70~79歲領3000元
4、80~89歲領5000元
5、90歲以上領一萬元
領取時間:1月26日起至4月25日止
過期沒領,視為放棄。
領取地點:各區區公所社福管
證件:要帶身份證、印章

本則回應

  • 張鳳軒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一、高雄市社會局澄清,網傳訊息是高雄市桃源區行之有年的春節敬老金,僅限於「高雄市桃源區」,對象是設籍高雄市桃源區的居民,不是發放給全高雄市市民,高雄市並無發放春節敬老金。

    社會局解釋,桃源區屬於水源地保護區,土地利用受到限制,不能隨意開發,因此經濟部水利署會給予「回饋金」補償,桃源

    出處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10283
    8 個月前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