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查看文章頁面 >
印尼單方決定明年1月起,海外雇主須付擔移工安置費用8-10萬(以前移工自付),包括來回機票,工作簽證,仲介費,換護照,體檢,保險,住宿等費,移工如逃跑或換雇主,雇主須再付擔一次給仲介,才能重新申請移工,我台灣大國勞工部未表反對意見。以後大家終老務必要先備妥銀錢,否則將死得悽慘。 印尼的政府非常強勢,堅持零成本輸出,所有工人發生的費用一律由對方國的雇主支付,僱主被人家剝好幾層皮,全部由雇主負擔,將來要在家裡終老很難,只能進安養院了(除非錢財多多) https://tw.finance.yahoo.com/news/-yahoo論壇鄭正鈐印尼移工安置費轉嫁雇主勞動部硬得起來嗎-060033173.html

本則回應

  • uienwt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印尼會透過外交管道與輸入國協商,依這項規定或依雙方協商結果實施,但不會改變雇主須負擔部分安置費的立場。
    而勞動部其實有發表意見,勞動部強調,雇主引進移工來台工作,應依法與其簽訂契約,並適用我國法令,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移工來台其他相關費用,包含機票費、訓練費、簽證費等是移工出國工

    出處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009030081.aspx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77633
    5 年前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