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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經營多年的「性開放」政策,還真令人刮目相看!

先是取消性別欄,讓中性、無性、男人女性,女人男性,全部合法;

再來就是同婚合法化;

再來就是外遇除罪化;

再來就是讓適婚年齡降到18歲;

最令人瞠目結舌的是讓16歲小屁孩能夠「性自主」!

民進黨為了取悅年輕族群,不但允許他們「性別自主」,也讓他們「性愛自主」、「性器官自主」。

也難怪有那麼多人不敢生小孩,或者讓小孩從小移民國外,就怕自己小孩在這樣陰陽顛倒、偷龍轉鳳的惡劣環境中成長,未來會變成什麼「性別及性器官自主」怪胎,請問有那個小孩的家長敢冒這個險?

自己沒有子女的執政者,能否設身處地為千萬個有子女的父母想一想?你們這樣做,究竟是在摧毀社會道德次序,還是在重新塑造一個「新而變態」的國家?

寫到這裡,忍不住擲筆三嘆:這個國家究竟怎麼啦?上位者,似乎滿腦子都是「性」,除了「性」就沒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可幹了嗎?

本則回應

  • An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1.我國現行《刑法》認為,年滿16歲即具備對性行為的「同意/合意能力」,此法條早在1935年就已正式施行,並非近年的修法或政策!在日本則規定為「13歲」,南韓為「18歲」。

    2. 依據現行《民法》,男性年滿18歲者、女性年滿16歲者即可締結異性婚姻,但未滿20歲者須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出處

    與未滿16歲的人合意性交,成立犯罪嗎?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crime-penalty/52

    民法下修18歲就成年,家長憂高中生恐衝動結婚?律師解析修法背後所有疑問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2808054

    跨性別專題》也許你我身邊就有跨性別者,只是他們被迫「隱藏」
    https://www.thenewslens.com/feature/2016transgender/35711

    讓台灣驕傲的一天》「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登上BBC、《衛報》網站頭條,國際媒體全面報導!
    https://www.storm.mg/article/1294636

    通姦罪失效 若配偶外遇仍可要求民事賠償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5290318.aspx
    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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