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你要下車,
不能從2號車門下車,
已經立法通過,
如果被拍到就會被開罰單!
如果造成任何的意外,
比如你從2號車門下車,
車門忽然打開,摩托車騎過來,
撞到跌倒受傷,
你一定要賠償所有醫藥費及摩托車修理費,
造成人員死傷還要負起過失殺人罪。
記住只要從2號門下車,
不管有沒有犯錯就必須負全部違規責任。
警察看到ㄧ定會開罰單的。
記住-記住
本則回應
理由
一、內容並不是完全正確,需視當下的行車環境,再決定是從左後或是右後車門下車。
二、所指的2號車門,就是車輛左後方的車門位置。
三、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6條,確實規定行人乘車時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但「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應由左側車門上下車」,而這項規定從民國96年就已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