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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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名女大生年初騎機車撞上一位闖紅燈的阿婆,調解時阿婆兒子要求她支付賠償金36萬元,雖監視器清楚拍到阿婆闖紅燈,但兒子仍強硬表示「就算我媽媽闖紅燈,也不代表你們可以撞她」。

問題出在筆錄:
看到阿婆在人行道,我稍減速之後,阿婆突然衝出來,我煞車不及,導致撞上。

看到,就有肇事責任。

正確回答 :
我完全沒有看到人,她突然就闖紅燈跑出來,非常突然的情況下,就撞上去,非我能預防之事。

完全沒有看到,才能避免應注意未注意之事項。

面對恐龍法律.說話也要法律一點....大家還是要自保

#闖紅燈 #行人 #道路安全 #帝王條款

本則回應

  • Effie Fang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謠言提的「我完全沒有看到人,她突然就闖紅燈跑出來,非常突然的情況下,就撞上去,非我能預防之事。完全沒有看到,才能避免應注意未注意之事項。」
    關於這點,資深檢察官表示,即便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突然闖出,駕駛行車時本就應注意車前狀況,如果駕駛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到的情況,就不能用「沒看到」這

    出處

    謠言破解網站蘭姆酒吐司
    台南市一名女大生撞闖紅燈阿婆 遭求償36萬!法律見解怎麼說?
    http://bit.ly/2MmncVr
    6 年前
    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