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查看文章與其他 2 則回覆 >
即日起,不能從2號車門下車,已經立法通過,如果被拍到就會被開罰單!

如果造成任何的意外,只要從2號門下車,不管有沒有犯錯就必須負全部肇事責任

本則回應

  • Zzzz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1.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乘客應從右側車門上下車,但「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應由左後車門下車。」

    2. 如果沒有肇事,單純從左側開門的行為不會受罰。

    3. 每件車禍事故的肇事責任不同,必須視情況而定,無法直接推論「左後門下車者必須負全部肇事責任」。

    出處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3827
    4 年前
    40617

這則回應也被加在這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