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沒遺產 民法修正挺爸媽
http://m.xuite.net/blog/rlre1100/blog/574664866民法繼承編31年來首度重大修正!行政院 會昨天拍板民法繼承編修正案,增訂「不孝子女條款」,兒女惡意不扶養父母,有重大虐待、侮辱或無正當理由不扶養,經父母以遺囑、書面、錄音、記錄影音等方式舉證後,兒女將喪失繼承權。 舉證即可剝奪繼承權 這次也明訂遺產禁止分割處分時間,從10年縮短為5年。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74年6月3日修正公布後,首次作出重大修正,攸關人民權益至鉅。 保障細姨囝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