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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 18 歲公民權投什麼?
是希望將「選舉權」的門檻
從 20 歲下修至18歲。
現在公投法改了
不能投廢票~
要投反對票!
不然按第一條
同意票多過反對票就成立了!
別意氣用事了,①公投票要領
而且②要投[反對票]
別中了 1450 的計謀.....
不領票與投廢票
都是會助長該案通過的成案率!

本則回應

  • guopf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修憲複決門檻並非依照公投法,而係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修憲案交由全民投票複決,公民複決的通過門檻為「有效同意票數須超過選舉人數的一半」,即為同意票是否有過總選舉人數之半額為門檻,換算後,有效同意票須超過965萬票。傳言指稱「不投或是投廢票等於同意」,不符合投票原理。

    傳言把憲法修正

    出處

    【錯誤】網傳「公投法有改,所以對公投的項目不同意,就要投不同意,若是不投或投廢票,就等於是同意」?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8449
    全國法規資料庫-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2
    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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