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R.O.C. (Taiwan)
通知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通知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8月19日
請確認您的收款資訊無誤後查看下方說明
姓名:
金額:新台惠
收款帳戶:820
出款日期:113年08月19日
一、您的收款資訊若正確無誤,本司將立即出款。
(出款前必須先支付,總金額的20%出款安全金,支付完成後,5分鐘內到帳)
二、若要變更收款方式需繳交此筆金額的12%押金,以保障雙方權益,並提供相關證
明身份證件以及更換的銀行帳號核實KYC進行認證。
三、安全金及押金均嚴禁內扣,未完成支付,將無法出款。
四、繳交期限至中華民國113年08月21日,如未在期限內完成繳交,將產生滯納金。
五、支付完成後,款項將一併在5分鐘內到帳。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八月十九日
murmur在 1 個月前 加的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R.O.C.(Taiwan)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130720183號】
正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證書
因2024年5月20日原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卸任,现金管會主
委彭金隆再次聲明:為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正發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從事金融投資相關業務,都必須繳納一定的保證金,
正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有任何擾亂市場以及侵害投资者利益的
行為,給國家或個人造成經濟損失而正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無
法妥善解決或逃避責任,我方有權利動用保證金用於賠償以及
確保投資人的资资金安全,不受损失。
保證金數額:捌拾億新台幣
監管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司名稱:正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注:本文件只做公證使用,如另作它用,必追究法律责任
抄送: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員會主任委員
彭金隆
中華民國113年07月20日
murmur在 1 個月前 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