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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報告⚠️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8月6日至8月16日為宣導期,自17日起進入8大類人潮擁擠區域未配戴口罩,衛生局將依疾病防治法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在此宣導,請各員進入以下8大場所務必配戴口罩!

1.醫療照護機構
2.大眾運輸
3.賣場市集
4.教育學校場所
5.展演競賽場所
6.宗教場所
7.娛樂場所
8.擁擠或密閉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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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enwt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宣布8大場所應佩戴口罩,包括醫療照顧機構、大眾運輸、賣場市集及教育學習、展演競賽、娛樂、大型活動、宗教等場所。

    出處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008080074.aspx
    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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