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聞稿
https://goo.gl/NdPbyA針對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連署「建請主管機關重視FACE BOOK(臉書)購物詐騙一案,研議如何防制與作為」之提案,交通部公路總局已於106年10月12日邀集相關提案人及業者,對於貨運業者應配合之相關防制作為及建立協助處理機制事宜進行研商並獲致共識,後續除要求各貨運(宅配)業者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18條規定,確實於貨物配送單填寫託運人公司及商業登記完整名稱、地址、電話等資料外,如遇有貨到
2017-11-03 15:33〔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近年來,民眾透過臉書、Line網路廣告進行購物逐漸增加,部分賣家利用貨運宅配業者,所提供貨到付款附加服務,寄送與民眾訂購商品不符或明顯瑕疵貨品。交通部表示,日前已與業者開會並獲共識,除要求貨運宅配業者,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18條規定,確實於貨物配送單,填寫託運人公司及商業登記完整名稱、地址、電話等資料外;同時請業者加強過濾信譽不佳託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