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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性侵與傷害兒童須受「鞭刑」 7千多人連署附議通過! #LINETODAY

https://today.line.me/TW/article/2p6x88?utm_source=lineshare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個人意見

    理由

    有網友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建議未來針對酒駕、性侵和幼童傷害罪累犯,除了現有刑責外,還要額外追加「鞭刑」。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在 2000 年就判定鞭刑違反了台灣也同屬簽署國之一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七條:「無人應被施以刑求或不人道與屈辱性待遇及懲罰。」

    不同意見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241451
    對付酒駕、性侵等罪犯 網友連署追加「鞭刑」懲罰

    https://buzzorange.com/2017/11/03/flogging-issue/
    受夠性侵、酒駕成台灣日常,他怒提案懲罰追加「鞭刑」!網友瘋連署人數激增中
    7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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