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都會〉搭捷運逃票 補票再罰最高票價50倍 - 地方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news.ltn.com.tw/index.php/news/local/paper/7772182014-05-08〔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搭捷運逃票的人注意了!台北市議會昨天通過「台北市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規則」修正案,無票、拿失效票或冒用不符身分的車票搭車被查獲,除要補繳票價,還要罰五十倍罰金;若不能證明從哪站搭車,就以全路線最高票價六十五元的五十倍計算,即三二五○元。 依新規定,搭捷運逃票或冒用,若無法證明起訖站,除了補足票價,還要罰全路線最高票價的五十倍。(記者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