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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同志婚姻議題之各方表述及熱烈討論,「性/性別教育」也一併成為關注焦點。各式各樣關於「性/性別教育」的資訊在電視廣告、LINE、臉書等通訊軟體流傳,但大多數描述在我們第一線工作者的眼裡,第一反應是驚訝的問自己:「這些真的是在說我每天在做的事情嗎?」 為了讓關心「性/性別教育」的家長與社會大眾更了解「『性/性別教育』的真相」,我們這群在台灣執行「性/性別教育」的諮商、輔導、教育的第一線工作者
同性戀,亦稱為同性向、同性愛,是以同性為對象建立起親密關係,或以此性傾向做為主要自我認同的行為或現象[1]。同性戀連同雙性戀和異性戀構成了性傾向連續光譜不同程度之別的三區帶[2][3][4]。對同性戀者常用的稱呼為同志,男性為男同志(Gay),女性為女同志(Lesbian)[5][6]。 性傾向是個體對特定性別之人,感受到的持久性情感、愛慕或性吸引力。目前尚無研究能夠明確證實性傾向是由特定、或多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