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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華民國相關法律,

馬卸任後,每個月有25萬元卸任總統禮遇金;8至12名保鏢,必要時可加派;

助理、秘書、司機、辦公室等各項事物費用,第一年,800萬元,第二年,遞減為700萬元,第三年,遞減為600萬元,第四年,遞減為500萬元(均為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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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卸任總統副總統都可獲邀參加國家大典、享保健醫療與安全護衛。此外,卸任總統禮遇金每月25萬元,合計一年3百萬元,另有辦公室費用,第一年8百萬元,之後逐年遞減1百萬元,到5百萬元後不再遞減。卸任副總統每月禮遇金18萬元,一年216萬元,辦公室費用第一年

    出處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91567
    馬卸任禮遇 未來8年月領25萬
    7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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