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人身後事 仍適民法規範 - 焦點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4846152011-04-15〔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出家人出世不問世事,強調六根清淨,慈悲為懷,不過有關身後大事的爭議,仍不脫民法規範。寺方若自行收受遺產 恐涉侵占罪責前高等法院法官范清銘律師就說,血親不因出家而改變,出家眾過世後,關於繼承仍與一般民眾一樣,適用同一部民法,法定繼承人不因被繼承人已出家,而因此喪失繼承權,如果出家人名下有財產,過世後,還是得由其「俗世」親屬繼承,他強調,若寺方自行將出家眾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