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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aws.taipei.gov.tw/lawsystem/wfLaw_ArticleContent.aspx?LawID=P05H1005-20110809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本規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四款規定訂定之。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本規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四款規定訂定之。
台北市教育局今日宣布,補教業將全面實施「實名制」。教育局已與台北市補教協會取得共識,即日起將嚴格要求補習班公布教師真名為原則,但考量補習班教師使用化名的現象普遍,將放寬除了公布真實姓名外,可接受在旁邊加註化名。 (中央社) 立委洪慈庸3日表示,長期以來許多老師至補習班非法兼職授課、以假名招生的亂象叢生,且當出現不適任教師時,多半尋求私了,老師只要易地更名,又可重操舊業,另一方面,過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