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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廢止函釋
本次廢除的重點有:
1.強制員工休完特別休假
2.特別休假排定的管理手段
3.員工個人因素未休特別休假不發特休工資
4.以特別休假抵病假避免扣薪方式

本則回應

  • Ted Hung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勞動部25日公告,包括內政部主管勞工事務時期、勞動部前身行政院勞委會的15則特別休假函釋,已由勞動部於106年1月18日以勞動條3字第1060130075號令廢止,並自106年1月18日生效。

    出處

    https://www.1111.com.tw/dayoff/discussTopic.asp?cat=vacationQuestion&id=112948
    7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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