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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後用電大戶有優先權選購便宜的電,剩下高價的電分配給全民承接,不是電價要漲而是便宜的電輪不到你,你知道嗎?

修法後台電被切割,剩下輸配電,承擔供電業務的責任和電網的維護,高價的電通通要由台電概括承受,最終的結果就是全民買單、掏空國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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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azelGaGa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修法後,台電將轉型為控股母公司,切割成發電、電力網、售電三部分。其中電力網將維持國營,以確保配電於緊急情況時能有效調度,也確保輸電業者不會要脅供電與售點兩端,胡亂抬價。
    新進的民間發電業者只能賣50%天然氣、30%燃煤、20%再生能源的電力或是100%的綠電,不符合這標準就不可以申

    出處

    https://www.thenewslens.com/feature/electricity-acts/53581
    http://e-info.org.tw/node/202313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78462
    7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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